报道美国大选,是2012年最主要的任务。我一直对共和党的罗姆尼更有兴趣,而且他在还没通过党内初选时,安检要松许多,因此大多现场选举活动都是去参加他的。来弗吉尼亚造势,没有任何安检,只要出示记者证,可以直接坐到他面前几步的草坪上。事实上,没有记者证也没啥问题,许多选民也都站得很近,只是排队时间会稍长。
一年多跟美国大选以来,我更多投向了关注阴暗面:superpac,负面广告,相互诋毁,低投票率,政客翻脸不认账的承诺和表态。有美国朋友在霍普金斯大学讲授大选课程,我去听过两次,学生多是国会的职员或政府人员,讨论踊跃,朋友在课堂上问我的看法,我把自己对大选的负面看法一顿诉说,学生连连点头。
但当大选那一天真的到来时,当看到大家排队投票时,我还是偷偷擦了下眼泪。毕竟,我活了三十多年,这是第一次看到。在老家,我只有过一次政治选举经历:街道的工作人员拿着选票敲门,说:“现在有6个人可以选,但最好就选其中2个,因为有党群工作经验,很优秀,其他都是清洁工什么的,什么都不懂。”
政治毕竟丑陋,2010年中期选举以来的国会把这句话诠释得够明白。预算、减赤、推翻医保、班加西,没有什么不被对权力的争夺所绑架,直到现在还是如此,奥巴马对此责任不小。在中部,一位白人司机对我说,我不喜欢共和党和民主党,但我讨厌奥巴马,只要他下台,我选谁都可以。《敌友共治》中的领袖特质在奥巴马身上实在不明显,看看林肯如何把握并引导民意,如何平衡共和党内各派以及拉拢民主党人士。一位国会的民主党助理对我说:也许他太在乎自己作为首位黑人总统的标志性意义,而无法真正做出领导者该做的决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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